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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艺术品拍卖之名非法吸存2.5亿

拍卖资讯 来源:广州日报 2018-01-05 23:16
以艺术品拍卖为诱饵,大量招募经纪人,向社会公众710多人非法吸存2.5亿。

以艺术品拍卖之名非法吸存2.5亿

以艺术品拍卖为诱饵,大量招募经纪人,向社会公众710多人非法吸存2.5亿。12月25日上午,佛山市南海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多起金融犯罪案件,其中包括牵涉桂、粤、港等地的《万丰》系列案件的其中一起窝案。2017年3月,南海检察院正式成立金融检察部门,实现金融检察工作专门化,全年共起诉金融领域案件26宗37人。

案例一:向710多人非法吸收存款

2013年9月起,被告人梁某某等六人为了代理香港万丰公司和广西会丰公司(均另案处理)的艺术品权益份额化交易业务,分别成立了《润丰南海》、《润丰顺德》、《润丰九鼎》、《智慧新城》等分公司,并在上述公司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格和金融业务资格的情况下,采用权益份额的证券化手段对艺术品进行炒买炒卖。

梁某某等人以香港万丰平台理财收益丰厚为引诱,承诺在年底给予投资者保底付息,招募几十名经纪人通过网站、微信网络、宣传册、介绍会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大肆宣传,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从中赚取交易佣金。通过上述行为,共向社会公众710多人非法吸收存款达人民币2.5亿余元。

至案发,万丰平台资金链断裂,梁某某等人给投资人造成高达1.25亿余元人民币的巨额经济损失。南海区检察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梁某某等6人提起公诉后,2017年8月,南海区人民法院对梁某某等6人判处三年三个月至一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万丰》窝案之一欺骗性极大

南海区检察院表示,该案件是牵涉桂、粤、港等地的《万丰》系列案件的窝案之一,是典型的假借艺术品投资之名而行非法高息吸收公众存款之实的金融犯罪案件。该系列案通过桂、粤、港三地的空壳公司组建地下资金网络,形成虚假的艺术品交易繁荣现象,但资金监管缺失,致使大量集资资金非法流出境外,给国家和个人造成较大的金融风险。

近年来,假借金融创新外衣掩盖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之实的案件层出不穷,其中本案的《艺术品投资》便是违法犯罪分子最喜欢使用的《外衣》之一,欺骗性极大、投资风险极高,广大投资者亟需提高警惕,强化甄别能力。检方建议应当尽快将《P2P》同类型企业纳入监管范围,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设定最低资本金要求和资本充足率要求,严格实行资金第三方托管,实行最大程度的信息披露,强化监管。